为规范和加强我校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现将项目管理流程公布如下: 一、立项管理 1.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委托单位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2.项目负责人起草合同,合同文本可参照科技部印发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关内容由双方拟定,合同中应当约定经费使用方式(经费使用方式为合同中的必填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约定条款》)。选择按约定使用经费的,附《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一式二份;选择不约定经费使用的,附《横向科研项目课题组成员名单》一式一份。 3.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师范大学合同审签单》一式三份。 4.项目负责人持《合同审签单》、合同以及《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或《横向科研项目课题组成员名单》)到科学研究院审核,并视合同金额履行审签手续,具体见《浙江师范大学合同管理办法》。 5.研发类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申请免税,测试、评估、规划、调查等技术咨询与服务类合同不能申请免税。免税申请的具体流程详见科技处“文档下载”区“技术合同免税申请流程”。 6.项目负责人交一份合同原件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或《《横向科研项目课题组成员名单》)由科学研究院留存。办理免税的研发类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待省科技开发中心正式登记备案后再交一份至科学研究院留存。 二、经费管理 1.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到学校账户后,由计财处开具到款通知单和发票(项目负责人也可填写《浙江师范大学票据领用审批单》向计财处预借发票,经费到账后不再开具发票)。 2.项目负责人持到款通知单到科学研究院开具建卡通知单,在到款通知单上注明负责人工号(7位数的财务系统查询号),已立项项目的追加款项到款通知单上注明该项目经费卡号。 3.科学研究院开具建卡通知单,由项目负责人持建卡通知单到计财处计划管理科建立经费卡或办理经费追加手续。 4.项目负责人进财务系统查询项目卡号,按学校相关规定和合同预算在计财处办理科研经费报账。 三、结题管理 1.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申请书》(一式2份),同时将《结题表》和《横向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学研究院邮箱skc4@zjnu.cn。 2.科学研究院审核结题材料。 3.学校对已经结题的横向科研项目给予计分奖励。 联系单位:科学研究院地方合作与服务办公室 办公地点:行政中心南二楼228室 电话:82281739(校内 68173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