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浙政发〔2007〕48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教〔2020〕39号文件精神及浙江师范大学《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与要求,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平的原则,经学院资助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2023-2024年度学生资助对象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
公示期为10月24日-10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10月28日17:00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李老师反映,电话0579-82298526。
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