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统一部署,10月19日上午,省委教育工委第二提级巡察组巡察浙江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健作动员讲话,省委教育工委第二提级巡察组组长杨林书介绍巡察工作安排,浙江师范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蒋云良作表态发言,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党委书记杨竞红作表态发言,会议由蒋云良主持。
省委教育工委第二提级巡察组巡察浙江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党委工作动员会现场。浙师大融媒体中心 李丰成 摄
省委教育工委第二提级巡察组巡察浙江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党委工作动员会现场。浙师大融媒体中心 李丰成 摄
省教育厅组织处副处长林秀峰,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吴建军、干部徐娟,省委教育工委第二提级巡察组全体成员,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傅关福,校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吕迎春,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参加会议。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健发表讲话。浙师大融媒体中心 李丰成 摄
王健深刻阐述了省委教育工委提级巡察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此次巡察工作的任务要求,并提出三点指导意见。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深刻认识开展巡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要之举,是构建风清气正育人环境的必要之举,是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要之举。二是强化使命担当,提升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巡察组成员要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使命,全面贯彻巡视巡察的工作方针,紧盯关键少数,按照政治巡察“四个聚焦”的总体要求,坚持政治定位、问题导向、实事求是、严于律己。三是自觉接受监督,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学院党委要在自觉接受监督上当先锋作表率,思想上重视巡察工作,行动上大力支持,责任上落实到位。王健强调,做好巡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大家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认真履职尽责,深化成果运用,全力推动“巡院促校、整校清廉”工程取得更大成效,为推动高等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省委教育工委第二提级巡察组组长杨林书发表讲话。浙师大融媒体中心 李丰成 摄
杨林书就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共同做好巡察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觉悟,聚焦职责使命,强化政治监督;二是准确把握重点,围绕“四个聚焦”,深入查找政治偏差;三是强化协同联动,高质高效完成巡察工作任务。杨林书强调,提级巡察二组将紧紧依靠浙师大党委、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党委和广大干部群众开展工作,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着力发现问题,同时也希望浙师大党委、学院党委加强组织协调,主动支持配合第二提级巡察组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监督氛围,及时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和党内文件公布提级巡察工作的任务安排和提级巡察组的联系方式;对师生反应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要根据期间巡察组提出的处理建议,立行立改。
浙师大校长蒋云良发表讲话。浙师大融媒体中心 李丰成 摄
蒋云良要求,大家要认真领会讲话精神,提高自觉接受巡察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做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全力配合巡察组开展提级巡察工作。蒋云良强调,要深化思想认识,提升做好提级巡察工作的内在动力。学院党委、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配合省委教育工委提级巡察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对待提级巡察组的检查指导。要细化工作准备,配合做好提级巡察工作的各项安排,扎扎实实领会政策和规定,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和问题,尽心尽力做好服务和保障。要强化整改落实,推进做好提级巡察工作的成果应用。巡察工作本身不是最终目的,关键在于抓好巡察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实现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工作发展的目标。学校将围绕提级巡察发现的难点问题开展靶向攻坚,不断提升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综合效能,为建设高水平大学,推动高等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更多新的贡献。
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党委书记杨竞红作表态发言。她表示,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领导班子和全体教职工将认真领会讲话精神,从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政治担当,全力配合落实巡察工作的各项安排,扛起政治责任,扎实做好巡察工作的成果应用,做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题共答。
10月19日上午,第二提级巡察组还专门听取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党委和纪检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统一部署,省委教育工委第二提级巡察组对浙江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党委开展巡察,驻点巡察时间为15个工作日左右(根据需要适当延长)。为便于广大师生反映情况,提级巡察期间设立专门举报电话:0579-82288766(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电子邮箱:tjxcz2@zjedu.gov.cn,邮政信箱: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321号省委教育工委1914室(邮编310014)。提级巡察组工作联系信箱分别放置在浙江师范大学行政中心东门大厅和27幢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法商报告厅门口。
转自浙江师范大学新闻网
编辑:盛灿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