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教〔2020〕39号)、《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学助〔2025〕4号)等文件精神及浙江师范大学《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结合省资助中心下达名额,学院经个人申请、班级评议、院资助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和评选,现将2025年学费减免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
公示期为11月17日-11月19日,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11月19日17:00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罗老师反映,电话0571-81952018,邮箱1294476493@qq.com。
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
2025年11月17日
附件1: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2025年学费减免拟推荐名单.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