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免依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厅(2026)1号)、《浙江师范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博)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浙师教字(2023)25 号)
二、推荐对象
2023级(四年制)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含定向生,但原定向单位书面同意推荐或硕师计划有关教育局指定的除外)。
三、推荐名额
推荐名额根据学校当年分配给学院的指标而定,学院在综合考虑各学科近三年考研情况及上一年度推免工作完成情况的基础上,适当兼顾学科、专业均衡。
我院本年度推荐名额13名。
四、推荐程序
1. 9月7日前,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
2. 9月7日前,有推免意向的毕业生填写推免申请表和承诺书,各种类型不能兼报。
3. 9月9日前,学院按推荐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和公开答辩。
4. 9月9日,根据学院可推荐的上限人数确定推荐名单及顺序。将名单和顺序、以及通过审核和答辩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公示3天后,将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汇总表交本科教学部。
五、其他说明
1.推免成绩以9月6日为准。
2.本《方案》若与上级有关通知不一致,以上级要求为准。
浙江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


